发布时间:2023-11-08

截至2023年10月31日承兑人逾期名单

2023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发生3次以上票据逾期,且月末有逾期余额或当月有票据逾期行为发生的承兑人数量为2596家(名单见附件)。承兑人可在“信息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核对”页面,点击“累计逾期发生额”查看逾期票据明细。

根据《商业汇票信息披露操作细则》,票交所将暂停为名单内承兑人提供商业汇票承兑服务。被暂停承兑业务的承兑人次月不再构成承兑人逾期的,票交所恢复为其提供商业汇票承兑服务。承兑人也可以在结清全部逾期票据且已披露当期承兑人信用信息后,在“用户管理-承兑人公告管理”页面申请向市场发布承兑人公告说明逾期原因,公告提交后,票交所恢复为其提供商业汇票承兑服务。

截至2023年10月31日持续逾期名单

截至2023年10月31日,6个月内发生3次以上承兑人逾期的承兑人数量为3002家(名单见附件)。承兑人可在“信息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核对”页面,点击“累计逾期发生额”查看逾期票据明细。

根据《商业汇票信息披露操作细则》,承兑人最近2年发生持续逾期的,票交所将暂停为其提供商业汇票承兑、贴现等服务。非信用因素导致持续逾期的承兑人可向票交所申请解除持续逾期状态,申请流程详见票据信息披露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非信用因素逾期承兑人申请解除持续逾期状态的通知》。


内容来源于上海票据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