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16

前言

2025年11月14日,上海票据交易所发布《关于“票付通”优化升级的通知》,拟优化升级“票付通”,将其纳入线上票据支付业务范围,这意味着往后“票付通”将不再作为单独产品存在。

一、简要解读

2019年,票交所推出了两项票据创新产品——“贴现通”与“票付通”,如今“贴现通”升级为线上贴现,将融入到票据综合服务平台功能中;而“票付通”也将纳入线上票据支付业务范围,成为其中的一部分。

“票付通”是票交所联合金融机构和供应链贸易平台、 B2B 电商平台,基于产业互联网业务场景, 为企业提供的线上票据支付工具。最初“票付通”的核心功能是见证支付,后为扩大“票付通”应用范围,“票付通”又开发了即时支付、“票据+现金”组合支付。

票据本身就是一种支付工具,“票付通”又基于特定场景搞了一套支付功能,两者之间本身就存在功能重合的问题,现在将“票付通”融入到线上票据支付业务我认为还是比较合理的,两者既实现了统一,也丰富了线上票据支付业务的功能。

二、通知原文

上海票据交易所关于“票付通”优化升级的通知

各参与者:

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成立以来,着力推进票据电子化,企业使用电子商业汇票(以下简称电票)清偿债权债务的支付活动大幅增加,电票业务占比从2016年的30%提高到2025年三季度末的99.9%以上。2019年,票交所着眼于为B2B平台企业提供更加安全、便利、高效的线上票据支付服务,试点推出“票付通”,取得了相应的成效。为进一步扩大线上票据支付业务,提升票据服务实体经济的效能,票交所拟优化升级“票付通”,将其纳入线上票据支付业务范围,以促进电票在产业互联网、B2B平台、企业ERP、银行网银等更广泛业务场景的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和促进商业银行等参与者服务机构优化完善线上票据支付服务。参与者服务机构可按票交所一般业务的接入流程扩充线上票据支付功能,并结合实际自主适配产业互联网、B2B平台、企业ERP、银行网银等全贸易支付场景。参与者服务机构可结合用票企业需求持续优化业务功能,为用票企业提供更加完善的全场景线上票据支付服务。

参与者服务机构应与票据当事人以及相关合作主体(若有)自主签订业务协议,约定权利义务关系,并按《上海票据交易所参与者管理办法》《上海票据交易所客户服务协议》《上海票据交易所间接参与者服务指引》等规则、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妥善履行企业身份、业务指令等真实性审核责任。

二、便利和畅通票据当事人的线上票据支付业务体验。企业等票据当事人可自主选择参与者服务机构对接票交所,使用中国票据业务系统提供的分包支付、订单支付、锁定支付等线上票据支付功能,根据需要自主开展线上票据支付业务。票据当事人应认真履行与参与者服务机构的相关约定,配合参与者服务机构因履行职责而进行的客户识别、指令审核等活动,并严格遵守金融管理部门发布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票交所业务规则。

三、票交所将完善线上票据支付业务的接口功能和业务规则。具体内容参见后续修订的《中国票据业务系统直连接口规范》及《上海票据交易所业务指南》,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关于发布<上海票据交易所“票付通”业务规则(暂行)>和<上海票据交易所“票付通”业务申报接入规范(暂行)>的通知》失效。原“票付通”合作金融机构可继续与B2B平台合作开展相关业务。

业务开展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票交所联系。

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