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3-25
前言
2026年3月19日,厦门公安发布了一个案例:诈骗分子通过买卖票据的方式来进行洗钱,即用诈骗款购买企业持有的票据。本文就梳理一下案件的过程以及背后的逻辑。
一、案件过程
(1)钱到了,票没给
2025年9月9日,厦门同安区洪塘一家企业接到外省某公司合作邀请,对方公司提出,想要买100万元的承兑汇票,并承诺先行打款。随后对方公司将100万现金转账至洪塘企业银行账户(贴现利率为0),洪塘企业并没有将汇票背书给对方公司,洪塘企业负责人觉得顺利得有点反常而报警。
(2)100万封存,对方公司消失
接到线索后,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刑侦大队迅速介入调查。民警发现,外省这家公司账户近期资金快进快出、流水量巨大,且无法联系到相关负责人。但棘手的是,未发现与该企业相关的任何警情。
办案民警第一时间与企业协商,提出暂缓交付汇票,并将已到账的100万元资金暂时封存在公司账户内。这一等就是半年,对方公司付完款后也销声匿迹,始终没有再联系。
(3)真相浮出水面
2026年2月,办案民警发现崔先生在外地报警称,其在香港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500多万元积蓄被骗。记录显示,其中100万元涉诈资金就流入了半年前这家外省公司账户,随后转入厦门洪塘的这家企业。
根据该线索,办案民警主动联系外地警方启动跨区域协作调查。经核实,所谓的“合作项目”实则为洗钱工具,对方企图通过购买承兑汇票的方式将诈骗赃款“洗白”。
近日,在两地警方协作下,这笔在洪塘企业账户里封存了半年的100万元涉诈资金,顺利返还给受害人崔先生。
二、“先打款后给票”的洗钱陷阱
在进入电票时代后,企业间票据买卖很多转为线上操作,很多交易双方并不熟悉,这时候先背书还是先打款成为绕不开的议题,对于持票企业而言,先背书票据存在对方签收票据后不打款的风险,如果对方先打款,那就不存在这个风险。
但是票据买卖“票款分离”的特点被一些不法分子看中,不法分子将诈骗来的现金来购买票据,再将票据转卖给中介变成看似干净的现金。为了快速达成交易,不法分子往往贴现利率给得很低(本案中直接就是0利率),同时表示愿意先打款。因为洗钱的问题,近些年很多背书链条上的企业银行账户因此冻结并可能牵涉法律风险。
文章来源于公众号:票风笔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