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交所:延迟披露承兑人可申请补披露
2023年8月7日,上海票据交易所发布《关于承兑人信用信息补披露申请流程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因票交所系统原因、疫情原因、不可抗力等非承兑人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披露的,承兑人可向票交所申请补披露。
关于承兑人信用信息补披露申请流程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承兑人连续3个月以上未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的,构成延迟披露。因票交所系统原因、疫情原因、不可抗力等非承兑人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披露的,承兑人可向票交所申请补披露。
投票结果:票据新规8大变化影响
此前我们发布了《票据新规施行半年,哪项变化影响最大?》,介绍了票据新规的8项变化,并就这8项变化对票据市场的影响发起了投票。截至目前共收到347人的投票,本文将对投票结果进行发布,“票据最长期限缩短为…
《财务公司监管评级办法》:3A以上评级方可开展票据承兑业务
2023年6月26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为其成立以来发布的第一份规范性文件。《办法》规定:3A监管评级及以上财务公司方可开展票据承兑业务。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评级办法
2023年6月26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为其成立以来发布的第一份规范性文件。《办法》规定:3A监管评级及以上的财务公司方可开展票据承兑业务。
关于公开征求《上海票据交易所参与者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便利市场主体参与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业务,保障参与者各方合法权益,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总结现有业务做法的基础上,票交所研究起草了《上海票据交易所参…
关于票据诉讼期间用户申请临时调整票据逾期余额相关事项的通知
为维护企业票据信用,在票据诉讼期间如果用户抗辩不应承担票据责任,但涉诉票据已纳入票据逾期余额统计的,用户可向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申请临时调整相关票据逾期余额。
关于修正票据逾期信息申请流程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商业汇票信息披露操作细则》第二十五条,对票据逾期有异议的,承兑人可向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申请核对。对于因节假日规则不一致、疫情原因、诉讼纠纷、资金账户司法冻结、不可抗力等非承兑人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