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02
关于临时调整纠纷期间票据信息的申请流程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票据信息披露平台用户:
为更好维护承兑人票据信用,对于票据处于诉讼期间、逾期后被有权机关冻结止付等纠纷状态的,用户可向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申请在票据信息披露平台上对相关票据信息进行临时调整。票交所受理用户申请后,将申请票据的结清情况从承兑人逾期名单、持续逾期名单统计范围内剔除,同时,申请票据的结清情况不会影响用户提交承兑人公告权限。用户应当在每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向票交所书面反馈诉讼情况或案件进度。用户未及时反馈相关情况或法院判决用户应当履行票据义务的,票交所将终止对相关票据信息的临时调整措施。法院判决用户可以不履行票据义务或票据无效的,票交所将为用户修正相关逾期信息。具体申请资料和申请流程如下:
一、申请资料
用户应当向票交所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函。申请函件应当明确表述申请临时调整纠纷状态票据信息的意思表示、申请票据的明细信息、案件基本情况等。
2.因票据处于诉讼期间申请临时调整票据信息的,还应在申请函中体现申请票据对应的案号,并提供:民事起诉状或刑事起诉书、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或法院传票、案件受理法院及法官联系方式等。
3.因票据逾期后被有权机关冻结止付申请临时调整票据信息的,还应提供:有权机关出具的冻结止付通知书等。
二、申请流程
用户应当将申请函件和相关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送至平台邮箱进行预审。票交所会电话通知预审结果。预审通过后,用户应当将申请材料原件寄送至票交所。收到申请材料原件后,票交所将对相关票据信息进行临时调整。
信息披露平台邮箱:ids@shcpe.com.cn
邮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377号上海票据交易所监测部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关于票据诉讼期间用户申请临时调整票据逾期余额相关事项的通知》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