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7
各市场参与者:
为便利市场主体参与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业务,保障参与者各方合法权益,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总结现有业务做法的基础上,票交所研究起草了《上海票据交易所参与者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现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一、内容说明
办法共二十三个条款,从票交所作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视角出发,梳理票交所参与者框架体系,对参与者进入管理、持续管理、退出管理等提出了总体规范要求。内容要点如下:
一是明确了票交所参与者框架体系和基本要求。结合业务实际,明确了票交所参与者包括直接参与者、间接参与者、参与者服务机构和其他参与者的基本框架,对参与者的条件和管理提出了总体规范要求。
二是明确了对参与者服务机构的要求。明确了参与者服务机构向间接参与者(即客户)提供服务时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客户信息审核、客户身份资料保存、进行风险提示、与客户签署协议、严格执行客户指令办理业务、不妨碍客户通过其他参与者服务机构参与票交所业务等。
三是对其他涉及参与者管理的重要事项进行了明确。对参与者联系人、维护业务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重大事项报告、信息披露、业务宣传培训、参与者评估、参与者强制退出等事项进行了原则性规定。
四是对参与者业务、技术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另行规定。参与者加入、变更、退出票交所等事宜按照《上海票据交易所业务指南》办理;参与者与票交所在网络与系统上的技术对接按照《上海票据交易所技术接入指引》等有关要求办理。
二、意见反馈
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7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yangz@shcpe.com.cn,并在邮件标题注明“参与者管理暂行办法反馈意见”字样。
联系人:杨钟,021-23139857
附件:《上海票据交易所参与者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上海票据交易所
2023年6月20日
附件:《上海票据交易所参与者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